南京市潭桥小学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工作机制

发布时间: 2017/11/15 14:01:15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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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潭桥小学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工作机制

为圆落实国家《教育督导条例》,深化教有导制度改革,完善学校督导机制,发挥教育督导责任区职能,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积极配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,完善学校管理,促进学校全面发展特制订我校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

一、领导小组

学校成立督导问题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配合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并针对督导意见提出整改措施。

组长:曹启东

副组长:王蕾

成员:李春雷 孙茂龙 唐珊珊 池纯娅 陈艳 王瑶 徐佩佩 左圣慧 潘虹

二、配合督导工作要求

1.积极配合责任督学对学校工作的随访督导,依据督导内容向责任督学提供有关材料,并接受督导小组的调查,向督导组做出解释和说明。

2.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注重日常工作材料的积累,在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督导期间,能迅速为督导组提供相关材料。

3.认真听取责任督学对学校工作的督导意见,针对存在的问题,做到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,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。

4.督导联络员要做好学校与责任督学的联系工作,并及时通知和安排相关部门做好汇报准备,督导结束后整理、归档有关材料。

、整改程序与分工

1.对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,学校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间题存在的原因,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,并将发现的问题细化归类,确定问题负责人。

2.对细化后的问题分管领导负责协调,由领导小组共同策划解决方案,并指定专人负责,责任到人。并争取在最短时间完成整改工作

3.对党建和学生组织建设的问题,由曹启东校长负责整改。对文明创建和安全方面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教有教学方面问题,由王蕾副校长负责整改。对基础建设、后勤和食堂方面,由沈李春雷主任负责整改

4.针对处理意见、整改问题,从拟定计划到整改见成效,期限为2周,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。

5.整改成效和结果形成书面报告,并向责任督学反馈。

四、考核与问责

对整改问题不及时、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、相关责任人,领导小组进行诫勉谈话,整改效果列入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,并作为晋升晋级、评比评先的依据条件。

南京市潭桥小学

2018.2